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锦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口货物管控专班发布紧急提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4-17 09:25 来源: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浏览:173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北京、大连、杭州等地多名确诊病例与进口非冷链货物、国际快递包裹相关联,并在货物及内外包装表面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锦州市疫情防控进口货物管控专班温馨提示相关企业和广大市民以下几点。
   近日,北京、大连、杭州等地多名确诊病例与进口非冷链货物、国际快递包裹相关联,并在货物及内外包装表面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锦州市疫情防控进口货物管控专班温馨提示相关企业和广大市民:
 
  1、进口非冷链货物传播也是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途径,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和防范网购进口非冷链货物及国际快递包裹疫情传播风险。
 
  2、尽量避免购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商品和食品,最大限度地降低接收邮件快件带来的传播风险。用户在接收和拆解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并用含氯消毒剂或医用酒精对货物及内外包装进行消毒。消毒工作尽量在户外进行,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消毒后要及时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3、物流企业及快递公司等企业要落实好企业相关主体责任。货物放置区域要设置进口货物放置区域和中高风险地区邮件快件放置区域,对快递包裹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同时也要做好场地和车辆的消毒。
 
  4、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向属地政府如实报备相关信息,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做到“人物同防”。
 
  5、进口服装、水果经营企业,应上报到县区防疫指挥部。各县(市)区防指对瞒报、不报造成处置延误或不当从而引发疫情扩散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进口货物企业和快递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
 
  锦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进口货物管控专班
 
  2022年4月11日
日期:2022-04-17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