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台湾地区发布烟酒进口许可有关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11-01 08:09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151 原文:
核心提示:2016年10月25日,台湾地区“财政部”发布台财库字第10503756191号通知,按照烟酒管理法第20条规定,烟酒进口业者连续2年未经营烟酒进口业务者,应废止其烟酒进口许可并注销执照;同时规定了烟酒进口业者申请取消进口许可的程序。
    2016年10月25日,台湾地区“财政部”发布台财库字第10503756191号通知,按照烟酒管理法第20条规定,烟酒进口业者连续2年未经营烟酒进口业务者,应废止其烟酒进口许可并注销执照;同时规定了烟酒进口业者申请取消进口许可的程序。具体见:http://www.ieatpe.org.tw/upload/10503756191.pdf。
日期:2016-11-01
 
 地区: 中国 台湾
 行业: 酒业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酒业 管理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