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误拿误饮醇基(甲醇)液体燃料中毒“四做好 、一到位 ”
醇基燃料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为主体配制的燃料,通常以液体或者固体形式销售,常用于餐饮服务单位、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和户外野炊等。醇基液体燃料(以甲醇为主体)多为透明无色液体,在视觉、嗅觉、味觉上与白酒不易区分,极易发生误拿误饮情况。为严防严控误拿误饮醇基(甲醇)液体燃料“导致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醇基(甲醇)液体燃料“中毒防控预警公告如下。
预防误拿误饮醇基(甲醇)液体燃料中毒”四做好“
一是做好申报备案。集体聚餐(宴席)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集体聚餐(宴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集体聚餐需使用醇基(甲醇)燃料及饮用散装白酒的,应当在申报集体聚餐时一并报备,并签订承诺书;二是做好”五专一标识“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尤其是集体聚餐(自办宴席)使用醇基(甲醇)液体作燃料时应严格执行”五专一标识“管理规定(专人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容器、专用台账、明显标识),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盛装醇基(甲醇)液体燃料的专用容器应显著标识产品名称及”有毒燃料“”严禁饮用“”不可食用“等醒目警示标志,提醒消费者不要误食;三是做好采购关。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选购时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等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四是做好医治。误拿误饮醇基(甲醇)燃料会导致甲醇中毒,甲醇中毒初期症状包括头晕、头痛、呕吐、腹痛、全身无力等,同时,视神经受损是最典型危害。广大群众要增强辨识意识,不拿不饮来历不明的散装白酒,不能碰到有酒味的液体就当酒喝,误拿误饮后若发现有醉酒症状的同时伴有畏光、视力下降等异常情况的,应高度警觉,及时到医院医治。
预防误拿误饮醇基(甲醇)液体燃料中毒”一到位“
宣传指导到位。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特点,通过发布风险提示、推送有声电子宣传海报、发放张贴宣传画、乡村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开展误拿误饮醇基(甲醇)燃料中毒防控宣传,积极宣传科普食品安全知识和识别假酒相关常识,告知白酒安全防控风险和预防醇基(甲醇)液体燃料中毒应对措施,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范意识。
温馨提示:醇基(甲醇)液体燃料不是食品不能喝!!!醇基(甲醇)液体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销售、标识等相关规定。
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