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创建的协调各成员国食品法规、技术标准的唯一政府间国际组织,其制定的CAC标准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争端、协调各国食品标准的重要依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承担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内参与CAC工作。
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秘书处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际食品法典领域重点工作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案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国际食品贸易公平为目的,符合CAC2026-2031年战略规划和各领域的优先工作原则。
(二)提案范围包括CAC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以及相关指南等;内容涉及食品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标签标识、营养与特殊膳食、农药兽药残留、分析和采样方法、进出口检验认证、食品产品等。
(三)提案应充分说明建议立项依据、相关工作基础、预期作用和效益、工作计划时间安排等,并推荐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提案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同时提供拟向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其下设机构提交的项目提案或讨论文件(中英文),以及CAC标准草案文本(中英文)。
(四)CAC项目提案或讨论文件应涵盖:拟解决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提案的背景和理由、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国内外产业和贸易数据、国内外法规标准情况、与CAC现行通用标准之间的关系等。CAC标准草案文本内容应完整规范。
(五)提案申请表纸质原件请于2025年7月1日前邮寄至秘书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7号院2号楼310,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材料(提案申请表及其附件)请发送至秘书处邮箱(ccfa@cfsa.net.cn)。
(六)秘书处将根据提案完整性和现有工作基础,结合CAC工作重点,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筛选,提请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审议,提出2026年度国际食品法典领域重点工作计划和候选承担单位。
(七)如有疑问,请咨询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秘书处(电话:010-5216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