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俄罗斯渔船捕捞、经韩国储存的2批次冻太平洋鳕鱼和2批次冻细鳞大麻哈鱼的10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俄罗斯5艘渔船(注册编号为CH-556、CH-323、CH-567、CH-86P、CH-19Q)、韩国2家冷库(注册编号为KP-073、KP-732)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至2022年5月30日;暂停接受俄罗斯5家企业(注册编号为CH-569、CH-714、CH-229、CH-322、CH-15R)、韩国1家企业(注册编号为KP-100)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