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适用范围,该法规不适用于间接供人类食用(如作为糕点、饼干产品的食品配料)的产品;
(2)修订部分产品定义和特征要求,如甜栗子泥中栗子泥含量不应低于380g/1000g;
(3)新增原辅料加工和使用要求,如蜂蜜:可用于所有产品中,以全部或部分替代各种形式的糖;用于制作果酱的杏子和李子,可采用冷冻干燥以外的其他干燥方法进行加工;柑橘皮可用盐水保存;
(4)修订产品标签规定。产品名称应附上所用水果品种的信息,如果产品由三种或三种以上水果组成,则关于水果种类的信息可以用“混合水果”或类似表述代替,这些信息应按重量降序排列;成品中的水果含量应在标签上以“水果含量:每100克含…克”的表述标明;水果含量信息应在包装上以清晰易读的字母标明,与名称在同一视野范围内。
更多详情参见:https://technical-regulation-information-system.ec.europa.eu/en/notification/27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