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4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300397号公告,修订《包装食品免于标示营养的规定》,并自即日生效。《包装食品免于标示营养的规定》修订要点如下:(1)增列可免于标示营养的包装食品品项。第一,冲泡用且不含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剂的干豆、麦、其他草木本植物及其花果种子(如:黑豆茶包、麦茶包、花草茶包等)。第二:,量与营养素含量都符合“包装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可以用“0”标示条件的包装食品。(2)现行规定第二点第七款移至第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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