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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拟修订食品标示宣传或广告词句涉及夸张易生误解或医疗效能的认定基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3-30 10:03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111 原文:
核心提示:2016年3月2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预告修正“食品标示宣传或广告词句涉及夸张易生误解或医疗效能之认定基准”第四点附表一、附表二,4月10日前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2016年3月2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预告修正“食品标示宣传或广告词句涉及夸张易生误解或医疗效能之认定基准”第四点附表一、附表二,4月10日前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为兼顾业者广告创意及消费者权益,参考欧盟、美国、日本及韩国等先进国家相关规范,各界依认定基准【一般营养素可叙述之生理功能例句】建议程序所提建议,及食品广告标示咨议会审议决议,拟具该认定基准修正草案,修正要点如下:

    1. 增列“一般营养素可叙述之生理功能例句”。

    2. 叙明食品可标示、宣传或广告“一般营养素可叙述之生理功能例句”的条件。

    修正草案对照表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423
 

日期:2016-03-30
 
 地区: 中国 台湾
 行业: 保健食品
 标签: 修正 食品 广告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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