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韩国修订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7-13 14:15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337 原文:
核心提示:2022年7月12日,韩国国家法律信息中心发布第1814号总理令,修订《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细则》。
  2022年7月12日,韩国国家法律信息中心发布第1814号总理令,修订《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细则》。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屠宰、食用蛋分选包装、肉类加工企业等人员应遵守的卫生规定;(2)检验日期为生产日期或产蛋日期;(3)畜产品加工企业对密封包装产品的杀菌、速冻等的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可以租赁相关加工企业的设施,但必须上报许可机关;如果该企业获得了食品安全管理认证,则被租赁的生产企业也必须是获得同样的认证;杀菌、速冻等必须都是关键控制点;对被租赁生产企业的卫生状况的检查至少每半年年一次;(4)使用自来水以外的水用于畜产品加工时要按照饮用水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可以与自来水混用,否则不得用于加工生产;(5)运输畜产品车辆使用后须消毒处理,密封包装畜产品产品可以和其他食品混装。该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0第6节和附表28的修改规定,自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后生效。
日期:2022-07-13
 
 地区: 韩国
 行业: 畜禽肉品
 标签: 畜产品 管理 卫生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