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发出公告,鼓励广大冷链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冷链食品消费者举报生产经营单位下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违法违规购买、销售、使用、储存没有合规“三证一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冷链食品溯源码)的进口冷链食品;
2、违法违规购买、销售、使用、储存没有合法来源的冷链食品;
3、违法违规购买、销售、使用、储存无规范中文标签的进口冷链食品;
4、违法违规改换进口冷链食品包装、贩卖合规进口冷链食品旧包装;
5、未按要求使用“浙冷链”系统进行规范赋码、扫码操作;
6、未按要求落实“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储存、专柜销售)制度。
举报人可拨打12345、12315电话,或者登录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也可以给我们留言,直接向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坚决反对借机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