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食品是指采用冷冻、冷藏等方式加工,产品从出厂到销售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食品。冷链食品根据运输储存过程中温度的不同分为冷冻(不高于-18℃)和冷藏(0℃~10℃)两种,低温的目的均是最大限度的保持食物的新鲜和口味。我国进口冷链食品主要为水(海)产品及其制品和肉类及其制品。近期,国内一些地区出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因病毒在低温状态下可以存活的更久,并随着冷链食品扩散,如果相关防控工作不到位,就存在导致相关的接触者感染和病毒传播的潜在风险。对于消费者,该如何购买和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对此,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安全食用冷链食品向全省广大消费者温馨提示如下:
一、进口冷链食品的选购。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并避免双手碰触口、鼻、眼等部位。选择冷链食品时,除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外,还应关注产地、来源、冷链食品通关单、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和追溯信息等信息,不要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冷链食品。选购时应避免徒手接触食品,建议由销售人员进行操作,自己挑选时使用一次性手套或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进行。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双手。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的冷链食品,也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并做好外包装的消毒和个人防护,建议暂不海淘和代购境外国家和地区,特别是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
二、进口冷链食品的清洗加工。厨房要保持通风和清洁,接触冷链食品前后要洗手消毒;做到生熟分开,处理冷链食品所用的容器(盆)、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完成后对厨房台面炊具进行清洁和消毒,注意避免使用醇类消毒剂以免引起火灾。
三、进口冷链食品的烹调食用。烹调食用冷链食品时,应做到烧熟煮透。烧熟煮透的一般原则是煮沸后再保持10~15分钟;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两人及以上共同就餐时,应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未食用完(已经烹调熟)的食品,应在安全的温度(冷食5℃以下,熟食60℃以上)下保存,如放置冰箱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
最后,请您和家人时刻保持防护意识,继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过一个健康平安的春节。
执笔专家: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崔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