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于近期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公告》,并在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广应用“河北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全力投入到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中。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再次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级严把三个关口、强化追溯管理、加强应急处置、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开展动态摸排
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使用冷链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生产者,以及自建冷库从事冷链食品贮存的非食品经营者进行动态摸排,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将摸排情况通报同级卫生监管部门,并逐级上报至省市场监管局。
严把三个关口
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报备制度,从国外、省外购入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于购进食品到达本省行政区域前24小时,要向货物到达目的地的县级卫健委、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备。
严把冷链食品消毒关,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消毒证明,生产经营单位对需打开外包装的货物的内包装实施消毒。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与有关部门共同监督市场经营单位做好市场环境消毒工作。
严把过程控制关,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等要求,及时调整、更新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加新冠病毒防控管理措施。对来源不明和没有检验检疫证明及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强化追溯管理
会同农业农村、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健全进口冷链食品国内市场流通线上线下全链条的追溯机制,如实记录检查、检验检疫等信息及相关责任人,确保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追溯源头,第一时间核查处置。
加强应急处置
坚决贯彻执行省局《生产经营环节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方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相关部门通报被新冠病毒污染食品后,2小时内要向当地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售,封存相关产品,对已售出的产品要追根溯源,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溯源核查处置情况及时上报。
强化督导问责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和市场监管职责,全面排查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漏洞,制定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对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导致防控不力出现问题的,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