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台湾地区第二次预修订《非传统性食品原料申请作业指引》草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2-27 15:56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171 原文:
核心提示:2018年2月14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300254号公告,第二次预告修订《非传统性食品原料申请作业指引》草案。
   2018年2月14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300254号公告,第二次预告修订《非传统性食品原料申请作业指引》草案。
 
  该草案主要就非传统性食品原料规范第目的、定义、安全性评估流程、申请资料要求、毒理试验评价、标签和说明书要求等进行规定。
 
  第一次草案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3月1日。此次草案征求意见时间截至草案发布后60日天。第一次征求意见修改后规定,食用历史(经验)指原料食用时间达25年以上。此次新增毒理试验及其他足以说明安全性第相关材料第三部分,符合本指引“三、定义一”第非传统性食品原料,且如北美、欧洲、新西兰澳大利亚及东北亚四个地区第,未达到两个(含以上)国家准许申请原料的食用时,则申请时应随附至少一种试验动物90天的毒理试验资料,且前述资料须来自优良实验室操作规范认证的动物试验室。
日期:2018-02-27
 
 地区: 中国 台湾
 行业: 添加剂配料
 标签: 食品原料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