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6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北字第1042003642号函,自2015年10月29日起至12月31日止(进口日),对自中国大陆等3个国家或地区输入的茶叶及花茶产品加强抽批查验。
由于在手摇饮料茶叶及花茶原料中检出农残超标,台湾地区已于2015年4月24日至10月23日,针对茶叶4大输出地越南、中国大陆、斯里兰卡和印度,以及花茶产品4大输出地德国、中国大陆、摩洛哥和斯里兰卡采取逐批查验。经统计,自中国大陆输入的普洱茶、自斯里兰卡和德国输入的花茶,不合格率有上升趋势,故自2015年10月29日起至12月31日止,再针对前述产品加强抽批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