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北字第1042003718号函,自2015年11月2日起至2016年5月1日止(进口日),对法国“PARIS GASTRONOMY”制造厂的莴苣综合生菜(货品分类号列0705.19.00.00.7)、泰国“TAIWIN”制造厂的香菜(货品分类号列0709.99.90.90.8),采取加强抽批查验。近6个月内,在上述两家制造厂的上述产品中检出农残不符规定分别达5批和8批,不合格批数明显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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