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九月十一日)呼吁市民停止食用三款由越南进口的剑鱼扒及剑鱼柳,因其样本被检出金属杂质汞(俗称水银)的含量超出法例标准。持有受影响批次产品的业界亦应立即停止出售产品。
产品详细资料如下:
1)产品名称:FCL急冻有皮剑鱼柳160-230g
进口商:家健实业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四年十一月
原产地:越南
2)产品名称:FCL急冻有皮剑鱼柳2KG-UP
进口商:家健实业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六年二月
原产地:越南
3)产品名称:FCL急冻剑鱼扒140-160g
进口商:家健实业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六年二月
原产地:越南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继月初接获欧洲联盟委员会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预警系统)的通报有关一款越南出口的连皮冷藏剑鱼(一种捕猎性鱼类)样本汞含量超标后,中心在调查期间从一间进口商抽取了上述三款剑鱼柳及剑鱼扒的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百万分之零点八二至百万分之二点五的汞,超出法例标准的百万分之零点五。」
他续说:「按该有问题剑鱼样本的汞含量计算,在正常食用情况下,对一般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机会不大。」
他表示,鱼类含有多种人体所需的营养素,例如奥米加-3脂肪酸和优质蛋白质等,更是胎儿和幼儿脑部成长所需的养分。故市民应保持均衡及多元化的饮食,适量地进食多种鱼类。但正如中心的一贯建议,孕妇、计划怀孕的妇女和幼童在选择鱼类时应首选体型较小的鱼类,避免进食体型较大或捕猎性鱼类和汞含量可能较高的鱼类(例如吞拿鱼、金目鲷、鲨鱼、剑鱼、旗鱼、橘棘鲷和大王马鲛鱼等),从而减低因摄入过量金属污染物以致损害胎儿和婴幼儿健康的风险。
中心已知会涉事的进口商上述检测结果。根据《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卖金属杂质浓度高于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该进口商已停止出售受影响批次的产品,当中急冻剑鱼扒并未流出市面,中心已封存两款急冻剑鱼柳的库存余货及急冻剑鱼扒。中心亦已指示进口商联络相关分销商回收受影响批次的剑鱼柳,并会通知业界有关事件。
发言人说:「为减低摄入过量金属污染物的风险,市民应保持均衡及多元化的饮食,适量进食多种鱼类及其产品。」
中心会就事件联络越南当局,并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
完
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