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生产碎牛肉的无骨牛肉必须在包装后90日内完成加工过程,用于生产辐照碎牛肉的无骨牛肉不得在绞碎前冷冻,并应在收货后五天内进行绞碎处理;
2.除牛肉和保水剂外,配方中不允许添加任何其他成分;产品钠含量不得超过200mg/100g;
3.过敏原声明的格式应符合《食品过敏原标签和消费者保护法》(FALCPA)和《食品过敏安全、治疗、教育和研究法》(FASTER)的规定。这两项法案将牛奶鸡蛋、色类、甲壳类贝类、树坚果、小麦、花生、大豆和芝麻,以及任何含有源自上述食物的蛋白质的食品成分(高度精炼油除外)定义为“主要食品过敏原”。标识格式为:含有: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