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表示,将于近期在全省聘请1000名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 8月26日-9月30日,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群众可以到当地县(市、区)食品安全办报名,聘期为两年。
应聘人员可以是普通消费者,也可以是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但是目前在职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除外。要求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
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采取"省级聘用、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名人员经甄选审核符合条件后,由省食品安全办颁发浙江省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聘书和监督员证。
聘请的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主要负责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监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提供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服务等领域违法行为和相关违法案件的线索;举报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反映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这同时也是一份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无相应报酬。省、市和县(市、区)食品安全办对做出显着成绩的群众监督员或举报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有功人员可以采取一定方式予以表彰、奖励。据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