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条例,当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作为一种惰性成分(助剂或表面活性剂)用于生长中的作物、收获前的作物以及收获后的未加工农产品,豁免其残留限量。
此规定自2024年5月10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请求需在2024年7月9日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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