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技术报告介绍了该清单的编制过程,并包括一项工作方案,用于处理与被撤销的CXL相对应的欧盟最高残留限量的审查工作作为这项工作的结果,欧洲食品安全局得出结论认为.对于阿维菌素、苯菌灵、氰虫酰胺、氟唑草酮、甲基克无踪、甲基托布津和三唑酮,更新过程尚未开始或处于非常早期的阶段(摄入);至于啶虫脒、溴离子、三氯杀螨醇、唑虫酰胺、草甘膦和氟虫腈,基于被撤销的CXL的欧盟最高残留限量预计将在不同的框架下重新审议;在风险管理者作出决定之前,建议继续搁置根据已撤销的CXL重新审议敌草快、甲胺磷和吡唑醚菌酯的欧盟最大残留限量;对于氟啶虫腈、咪鲜胺、丙硫菌唑、磺胺甲噁唑和戊唑醇,基于己撤销的CXL的欧盟最大残留限量可与因欧盟正在进行评估而提出保留意见的CXL一起重新评估;对于所有其他活性物质,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因为现有的欧盟最大残留限量并非基于被撤销的最大残留限量,并且/或者基于被撤销的CXL的欧盟最大残留限量已经由欧洲食品安全局在最大残留限量评估期间重新审议。
2025年5月12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2025.EN-9454号文件,根据(EC)No 178/2002号条例第31条,欧洲食物安全局收到欧盟委员会的请求,要求编制一份2010年至2022年期间被撤销的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清单,以及处理与这些CXL相对应的最高残留限量审查的建议方法,这将是今后有关这些CXL的决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