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部分化肥出口前需实施出口品质检验,并严格实施产地检验。然而部分出口企业为了非法牟利,不惜铤而走险。这些不法企业在明知其货物属性且知晓国家依法对该货物实施商品检验的情况下,通过伪报品名和税号的方式,擅自出口未经检验的化肥产品,涉嫌逃避商检罪。目前已对上述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天津海关缉私部门开展打击出口化肥逃检专项行动,成功侦办系列出口化肥逃检案件,查证逃检出口化肥共计8.3万余吨,案值约1.6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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