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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检验某些农业植物品种和蔬菜品种的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6-15 16:19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183 原文:
核心提示:欧盟官方公报2022年6月10日消息,6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指令(EU)2022/905,修订指令2003/90/EC和2003/91/EC关于检验某些农业植物品种和蔬菜品种的协议。
  欧盟官方公报2022年6月10日消息,6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指令(EU)2022/905,修订指令2003/90/EC和2003/91/EC关于检验某些农业植物品种和蔬菜品种的协议。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指令2003/90/EC的附件I和II被该指令附件A部分中的文本取代,2022年检验品种新增大麻、一种小麦和黑麦杂交的品种;(2)指令2003/91/EC的附件被该指令附件B部分中的文本所取代,2022年检验品种新增芜菁油菜花(Turniprape);(3)成员国应最迟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并公布遵守该指令所需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应立即向委员会通报这些规定的文本;成员国将从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这些规定;当成员国通过这些规定时,应包含对该指令的引用或在其正式发布时附有此类引用。(4)对于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开始但尚未最终确定的品种的官方检查,应按指令2003/90/EC和2003/91/EC修订前的规定执行;(5)该指令应在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20日生效。据该法规,委员会指令2003/90/EC(3)和2003/91/EC(4)旨在确保成员国列入其国家目录的农业植物品种和蔬菜品种符合共同体植物品种办公室(CPVO)制定的协议,这些指令旨在确保遵守有关审查最低限度应涵盖的特征的规则以及审查某些农业植物和蔬菜品种的最低条件;CPVO已经制定了进一步的协议,并更新了现有的协议,特别是关于红三叶草、大麻、黑麦、三叶草、菠菜甜菜或芥菜、茴香、生菜、番茄、菠菜等品种检验的协议。
 
日期:2022-06-15
 
 地区: 国外 欧盟
 行业: 果蔬
 标签: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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