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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舟山进口冷链食品五大典型案例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8-10 17:14 来源:舟山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206 原文:
核心提示:自物防工作启动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慎终如始、毫不松懈,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执法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五应”管理、“七查”行动、禁渔期专项整治、高风险隐患排查等各项行动,对舟山市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覆盖式、跟踪式走访,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构筑进口冷链食品全闭环、全受控的监管体系,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自物防工作启动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慎终如始、毫不松懈,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执法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五应”管理、“七查”行动、禁渔期专项整治、高风险隐患排查等各项行动,对舟山市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覆盖式、跟踪式走访,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构筑进口冷链食品全闭环、全受控的监管体系,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现公布一批进口冷链食品物防期间的5大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定海查处一起未及时对进口冷链食品扫码入库案
 
  2021年4月23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对某批发市场猪肉经营户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未及时对经营的一批进口冷链食品猪肉进行扫码入库,前期该经营户也因同类行为被该局处予警告处罚。该局对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后,处罚款5000元。
 
  典型案例(二)

  普陀查处一起餐饮店使用无“三证一码”牛肉案
 
  2020年12月10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辖区内某餐饮单位仓库内有两袋无有效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浙冷链系统溯源码的进口牛霖共11.392千克用于菜品制作,该局现场对该批牛霖进行扣押,并于同日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在经营期间从宁波某公司购进43.7斤进口牛霖用于菜品制作提供给消费者,并无法提供准确的“三证一码”。2021年2月25日,该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牛霖11.392千克、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

  岱山查获一起无合法来源冷冻鸡翅尖案
 
  2021年6月9日,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傅某销售所需的仓库检查时,发现近期有过经营销售无合法来源冷冻鸡翅尖,违法货值为1800元,违法所得为30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上述进口冷冻鸡翅尖的核酸检测证明和出库证明。该局对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8月6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15000元、责令停产停业15天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四)

  嵊泗查获一起非法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案
 
  2021年5月18日,嵊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水产公司冷库内进行检查,现场查获进口冷冻水产品黑腹无鳔鲉315公斤。经调查,该批进口冷冻水产品为县中心农贸市场2家水产品经营户存放,无法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浙冷链系统溯源码,涉嫌非法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该局当场对该涉案产品实施扣押,于5月20日依法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典型案例(五)

  新城查获一批无合法来源进口牛肉案
 
  2021年3月12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小吃店进行检查,在其店内冰箱下层发现牛骨1箱,剩余重量11.94千克,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对应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及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产品实施查封。经调查,上述牛骨从宁波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进货,共支付进货款354元。至查获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牛骨货值金额为286.56元,无违法所得。该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上述牛骨11.94千克、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日期: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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