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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发布《食品标示标准》的部分修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7-20 11:3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于楠楠    浏览:486  原文:
核心提示:7月16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内阁府令第52号通知,对《食品标示标准》及《食品标示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的过敏原、消费期限、安全摄取食品是否需要加热以及摄取其他食品时对安全性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等进行了部分修改。
    食品伙伴网讯 7月16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内阁府令第52号通知,对《食品标示标准》及《食品标示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的过敏原、消费期限、安全摄取食品是否需要加热以及摄取其他食品时对安全性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等进行了部分修改。
 
    主要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相关标示,关于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名(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及香料的名称,删除了「人工」、「合成」的标示用语。甜味剂的标示名称由原来的甜味剂、人工甜味剂或合成甜味剂修改为甜味剂,着色剂的标示名称由原来的着色剂或合成着色剂修改为着色剂,防腐剂的标示名称由原来的防腐剂或合成防腐剂修改为防腐剂,香料的标示名称由原来的香料或合成香料修改为香料。
 
    本通知自7月16日开始实施。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在2022年4月30日前仍可适用以往的规定。
 
    另外,7月16日随着《食品标示标准》的修改,内阁府消费者厅发布了消食表270号通知和消食表273号通知分别对《关于食品标示标准》、《食品标示标准问答集》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可详见《关于食品标示标准》、《食品标示标准问答集》原文。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及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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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7-20
 
 地区: 国外 日本
 标签: 标准 消费者 过敏原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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