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订背景
2014年FDA制定了《自动售货机出售的食品的卡路里标签要求》明确规定:使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的食品,其卡路里标签的尺寸至少为包装袋上最大标签字体的50%。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贸易协会和食品制造商表示,该法规给包装食品行业带来了重大的技术困难。FDA于2018年7月对此作出回应并发布拟议规则:建议将使用玻璃材质自动售货机进行出售的食品其标签中有关“卡路里”标识字体大小修订为“净含量”声明字体大小的150%(1.5倍),而不是先前法规中要求的“以产品标签中最大字体”为基准进行设定。
2、新规解读
2019年10月28日,FDA发布了最新规定,对21 CFR 101.8(b)(2)条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潜在消费者可以查看可见的营养信息,至少包括食品的卡路里总数。这种可见的营养信息必须标注在食品标签上。使用自动售货机出售的食品上这种可见的营养信息必须清晰明显,确保潜在消费者能够轻松阅读,其尺寸至少是包装正面21 CFR 101.7(i)净含量声明大小的150%(即1.5倍),并且与标签上其他印刷品颜色及背景颜色设置存在明显的差异,以便潜在消费者可以清楚地区分信息。
根据最新修订法规的信息,21 CFR 101.7(i)净含量声明字体大小的要求如下:应根据包装主展示版面的面积大小使用字母和数字对净含量进行标识,具体要求见如表1。
表1 净含量声明字体大小的要求
备注:*表示:主要展示版面面积;**表示净含量声称字体大小
该法规对非经印刷、打字或印色等工艺制作的净含量声称,如在玻璃或塑料表面上经吹制、压花而成型的净含量声称字体大小也作了说明:在上述表格的基础上每类字体大小相应增加1/16英寸。
新规明确规定:标签中卡路里字体大小应参照上述表格所列内容进行合理设计。
3、生效日期和实施日期
该法规将于2019年11月27日正式生效,并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FDA给包装食品行业提供足够的时间,供各食品包装行业应充分学习知晓新规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对原标签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4、小结
FDA充分采纳食品包装行业及贸易协会的意见建议对使用玻璃材质自动售货机出售的预包装食品其包装正面卡路里标签字体大小要求做了明确细致的要求,新规更有助于维护消费者在购买自动售货机食品时的知情权及选择权。食品伙伴网也提醒各对美出口食品企业在设计产品标签多关注食品伙伴网分享的美国最新标签标识管理要求,做到产品顺畅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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