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19年8月9日,菲律宾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发布通知,禁止在婴儿奶瓶和吸管杯中使用双酚A(BPA),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含有双酚A的产品。
双酚A(BPA)广泛存在于环境中,是一种具有拟雌激素功能的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可作为食品和饮料的聚碳酸酯包装材料、金属罐头的树脂内膜、牙齿固封剂、输液袋以及其他产品的添加剂而被大量使用。国内外研究表明长期低剂量BPA暴露对生殖、发育、肿瘤发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等功能产生影响。
2008年,加拿大首次提出禁止聚碳酸酯婴儿奶瓶含有双酚A,该禁令于2010年生效。2011年我国和欧盟禁止生产和进口含双酚A的聚碳酸酯婴儿奶瓶。美国多州也禁止生产销售含双酚A的食品容器。据了解,菲律宾该禁令将在报纸上发布30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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