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24日,据韩媒报道,韩国政府于24日公布了《饮用水管理法》部分修改法律,以后以非法手段取得指定的饮用水检查机关,被取消指定后4年内限制其重新指定。重新指定的限制期限由当前的2年延长至4年,该法将于6个月后开始正式实施。
本次法律修改内容包括:扩大净水器的定义范围,将冷水装置、热水装置、制冰装置等环境部长官规定的装置包含到净水器定义中。环境部长官将饮用水、泉水及盐地下水中可能存在危害的水质等有必要检查的项目指定为水质检测项目。另外,为防止消费者将非净水器误认为净水器,不得使用可能误导消费者的产品名称或其它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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