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应建立食品追溯追踪系统的食品业者范围,增加农产植物、菌菇类及藻类的冷冻、冷藏、脱水、腌制、凝胶剂馅料制品、植物蛋白及其制品的输入业者;其他食品制造业;餐盒食品贩售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分阶段建立食品追溯追踪系统。
2018年6月26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300516号公告,修订《应建立食品追溯追踪系统的食品业者》,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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