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行为的监管,市食安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景德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七部门从8月起在我市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二是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各地监管部门要按照区域为主、层级为辅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内容:一是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二是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三是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四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五是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厉打击食品和保健食品违规营销、非法宣传、非法添加、非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