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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输华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检查管理办法》征集意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9-08 16:11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564 原文:
核心提示:关于《输华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检查管理办法》征集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输华食品进口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进口商对境外输华食品生产、运输、贮存过程中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实施审核,以确保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起草了《输华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检查管理办法》。

    现将《输华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检查管理办法》予以公示,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5年10月9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公众参与”栏目、“草案意见征询”子栏目,点击《关于<输华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检查管理办法>征集意见的通知》,查看相关文件并在页面下方“草案意见征集”栏中提交意见。

    2.发送电子邮件至:linzh@aqsiq.gov.cn。

    3.发送信件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四处,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境外企业审核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大家的支持!

       输华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检查管理办法(0906 设立高风险目录)(汇总各处意见).doc
       起草说明.docx
 

日期: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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