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民众或业者能明确区分及标示化学品的危害,台湾地区标准检验局1月26日完成修订CNS 15030“化学品分类及标示-总则”系列标准,以确保使用者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标准检验局已制定CNS 15030系列标准共28种,本次修订了其中的11种。CNS 15030系列标准系参照“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示全球调合制度(GHS)”制定,主要分为物理性危害(如易燃气体、液体等)、健康危害(如吸入性危害、致癌物质等)及环境危害(如水环境的危害物质)等三大类,规定其分类判定基准,再依其危害影响进行分级及标示,如以火焰表示易燃物质、骷髅头表示急毒性物质等,并列明相关危险及警告用语。
标准检验局表示,本次修订主要为与国际接轨,使台湾地区产制或进口的化学品分类及标示与国际一致;另增列判定逻辑,可让业者快速依流程判定化学品危害分级,提供用户正确的安全信息,以利危害管理。
此次修订的标准如下:
CNS 15030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总则
CNS 15030-2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易燃气体(包括化学性质不安定气体)
CNS 15030-3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气悬胶
CNS 15030-4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氧化性气体
CNS 15030-5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加压气体
CNS 15030-6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易燃液体
CNS 15030-7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易燃固体
CNS 15030-11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自热物质与混合物
CNS 15030-16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金属腐蚀物
CNS 15030-20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物质
CNS 15030-23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生殖毒性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