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公布了2009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与2008年相比,去年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是保健食品,投诉量上升的幅度是22.6%。业内人士指出,保健食品的高投诉一方面体现了保健食品市场需求品位的提升,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保健食品自身的发展面临的问题。在依据《食品安全法》制定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即将出台的政策背景下,保健食品市场的规范成为业内关注的话题。
难点 保健食品定义期待科学
中消协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健食品投诉升幅大的主要原因是在宣传方面严重夸大功效,把保健食品当药品宣传,坑蒙广大消费者。业内人士则认为,相对于产品的假冒伪劣、同行的不正当竞争,保健食品流通中的夸大宣传现象,更加难以整治。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对记者说,当前市场上的营养与功能食品规模庞大、种类繁多,不仅原料的使用混杂、产品形态各异、商品名称怪诞,更为严重的是这类食品法律身份呈现多样性:有保健食品批号、(地方批准的各类)食字号、进口食品(按特殊膳食用食品管理)、新资源食品、专利食品、非物质文化遗产食品等等,事实上造成了社会各界对保健食品认知的模糊和误解。概念不清造成了很多消费者在保健品消费选择上的错误。目前对于保健食品的定义仍是2005年依据《食品卫生法》制定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市场上有很多夸大宣传的产品,并不是真正法定意义上的保健食品。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了解到的为数不少的被投诉“不正当宣传”的保健食品都是一些在上世纪90年代获得批号的产品。业内人士指出,这类保健食品由于政策等原因,或在当年审批时就存在缺陷未及时清理,或者批文长期闲置反复转让,在重新生产过程中质量有失规范,产品也失去了市场竞争力,因此,这些产品往往会以夸大宣传的方式来争夺市场。
王大宏表示,在去年,特别是《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国家对于保健食品的审批和监管都更加严格,保健食品中的伪劣产品数量已经大幅下降,同时,经过十几年的市场净化,业内企业都在向着规范化经营的方向发展,因此保健食器行业是向着健康方向成长的。但是由于保健食品具有生产者和一些部门的监管者以及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属性,加上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之间确实存在监管的真空地带,所以,保健食品存在着高投诉的现象。
重点 低端市场教育期待规范
中消协在分析2009年保健食品投诉上升现象时指出,非法广告正由城市向农村地区蔓延。一些经营者往往采用夸大功效宣传、虚构科学根据、病人现身说法等手段,通过农村地区的媒体把保健食品非法宣传成具有治疗疑难或慢性疾病作用的药品,诱导农村消费者购买使用。这使消费者不但蒙受经济损失,而且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延误疾病的治疗时机。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科学消费知识的普及,很多经济发达地区的消费者对于保健食品已经有了正确认识,并且能够有意识地抵制产品夸大宣传现象。相反,在农村以及一些二、三级城市,消费者被误导的现象有所增多。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告诉记者,随着产业的发展和公众健康意识的提升,保健食品开始从奢侈品转变为越来越多农村和中小城市关注的消费品。但是相对于产品宣传而言,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却还没有普及。一批还没有得到正规医疗服务的消费者首先接触到的是保健食品,这就造成了消费上的误区。比如,一些农村消费者执着地认为保健食品能治病,一些中小城市的消费者对于保健食品和药品的区别并不了解。这给一些不良企业的违法行为提供了空间。不正当的期望加上不正当的宣传最终产生了不正当的消费。 。
贾亚光指出,现在一些企业所做的教育营销也出现了偏差,过度地向消费者推销产品,而忽视健康知识和消费知识的普及。他呼吁有关部门以及业内的龙头企业投入一些精力和财力,结合公共卫生知识的普及,开展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公益性推广活动,用实在的科学知识占领市场。
热点 政策监管改革期待有效
事实上,保健食品高投诉率的背后是行业发展的生机和对于科学监管的渴求。
王大宏向记者介绍,继《食品安全法》之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促进行业发展的调研,《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原料安全标准》等一系列重要的法规文件将陆续出台,保健食品监管体系构架将进一步完善,稳定明晰的政策保障将激励业内企业追加投资,加速市场开发。《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发布,必将带动保健食品行业内相关法规标准的变动,而保健食品注册审批中最重要的功能审批部分,也将能够在理论上更加严谨,在操作上更加灵活。可能调整的内容包括对产品研发过程给予规范,对功能的表述更趋于严谨,对新功能给予更明确的申报细则,对成熟的品种实施备案管理,审批程序更加简洁透明,以及明确再注册细则等。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保健食品广告是监管的重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也将取代2005年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成为一部保健食品监管的重要法规。这部法规不仅将完善广告审批与发布管理的原则与程序,还将给予监管部门更明确的职责与权限,以此贯彻《食品安全法》中“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的法律要求。
贾亚光也向记者表示,建立信用体系将会有效地规范保健食品市场。2009年11月,中国保健协会正式开展保健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2010年企业主动申请信用评价、注重自律接受社会监督将成为一种潮流。2008年中国保健协会获批成为我国保健行业惟一有资格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行业协会。经过两年的研究筹备,协会建立起涉及企业基本素质、经营管理、财务指标、社会形象及发展潜力五大指标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以三等五级(即AAA、AA、A、B、C)来区分保健行业企业的信用等级。协会将通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保健行业企业的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通过客观、公正、严谨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帮助消费者和上下游企业快速识别企业的可信度。他表示,信用建设的完善必将助推产业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