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2年7月20日,加拿大卫生部在《加拿大公报》上发布了《食品药品条例》修订条例,强制要求在加拿大销售的高糖、钠、饱和脂肪含量的食品,在产品的主要展示版面标识一个“放大镜”的符号(即FOP标签),提示消费者食品的健康风险。2023年5月16日,加拿大更新了糖、钠、饱和脂肪标识的指南,该指南是对FOP标签相关法规的解释。相关产品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修改标签。2026年1月1日之前进口、在加拿大制造或零售包装的产品可以继续在货架上销售。
对于“放大镜”标识,相关行业人士提出了一些意见,加拿大卫生部根据收到的意见对这些情况进行了研究。2025年3月6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了一项临时政策声明,针对某些食品中高糖、钠、饱和脂肪的“放大镜”标识要求进行了调整。该政策旨在进一步优化食品标签管理,同时兼顾行业实际情况和消费者健康需求。以下是政策的主要内容:
(1)临时豁免预包装新鲜椰子产品正面包装上“放大镜”标识的要求
背景原因:预包装新鲜单一配料椰子已免于标示营养成分表(NFt)。因为FOP营养标识提供的信息旨在补充营养成分表中提供的更详细的信息,加拿大卫生部的意图是,如果所有预包装食品免于标示营养成分表,则免于标示FOP营养标签。
适用范围:适用于预包装的新鲜椰子产品(如椰子水、椰子肉等),不适用于要求标示营养成分表的其他形式的椰子,包括冷冻、干燥或罐装的预包装椰子。
豁免内容:临时豁免预包装新鲜椰子产品在正面包装上标示高糖、钠、饱和脂肪“放大镜”标识的要求。
(2)即食早餐谷物食品的“放大镜”标识阈值计算调整
背景原因:由于一些即食早餐谷物的密度较大,1杯(法规中所规定的使用份量)的份量对应的重量大于参考量(指一次进食所消耗的量),以统一参考量为基础计算,可以更公平、一致地评估产品是否符合高糖、钠、饱和脂肪的标准,避免因包装规格不同而导致标识不一致。
适用范围:食品参考量表C.4项中要求声明1杯份量的即食早餐谷物食品(每250毫升重43克或以上)。
计算规则:对于每250毫升重43克或以上的即食早餐谷物食品,在计算是否达到高糖、钠、饱和脂肪“放大镜”标识阈值时,应以加拿大推荐的参考量55克为基础进行计算评估。
食品伙伴网认为,加拿大卫生部的这一临时政策声明,体现了在推动公众健康目标的同时,兼顾行业实际情况的灵活性。通过豁免新鲜椰子产品的标识要求和调整即食早餐谷物食品的阈值计算规则,政策旨在实现更公平、科学的食品标签管理,帮助消费者做出更健康的饮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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