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款整合与表述简化。原标准中品质部分的各项指标分散在多个条款(4.1-4.9),修订后整合为一个表格,使品质要求的呈现更为简洁明;
(2)部分指标调整。粗蛋白质要求细化:原标准对添加鸡蛋的产品粗蛋白质含量要求单独列出且条件复杂(最低870℃以上操作温度时不低于12%),修订后统一规定添加鸡蛋的产品粗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2%,简化了要求且明确了界限;灰分指标修订:原标准规定灰分不超过0.9%(添加鸡蛋或蔬菜的产品除外),修订后删除了该备注,可能意味着对灰分指标的适用范围进行了重新考量或统一规范,具体影响需结合其他相关标准或说明判断;
(3)修改了部分检测方法。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aff.go.jp/j/jas/jas_kikaku/attach/pdf/kokujikaisei-55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