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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令》部分修改草案,允许强调没有使用过某种原材料或成分的标示或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8-25 16:39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浏览:128  原文:
核心提示:8月24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398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令》的部分内容
  食品伙伴网讯 8月24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398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法规修改前强调没有使用过的原材料或成分,间接地对其他企业的产品有不同的认识内容的标识、广告属于不恰当标示、广告,为了对消费者的判断有所帮助,新设定条款,有必要强调没有使用过的原材料或成分的标示、广告不属于不恰当标示、广告。
 
    2. 明确规定营养成分标示的罚款标准。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10月4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3-08-25
 
 地区: 韩国
 标签: 食品 食品药品安全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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