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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莒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12-03 08:52 来源:莒县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199 原文:
核心提示:为扎实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反进口冷链食品“八不”行为,做到发现一起、迅速处置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现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1起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食品经营单位通报如下。
   为扎实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反进口冷链食品“八不”行为,做到发现一起、迅速处置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现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1起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食品经营单位通报如下:
 
  被通报单位:莒县福运家生鲜肉销售店
 
  存在问题: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厄瓜多尔大虾)未注册使用“山东冷链”、未分区存储、未亮码销售。
 
  处罚措施:停业整顿
 
  为从源头抓好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放心消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明确要求,各类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
 
  ◆提前24小时报备;
 
  ◆配合集中监管;
 
  ◆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
 
  ◆使用“山东冷链”;
 
  ◆索证索票;
 
  ◆分区存储;
 
  ◆亮码销售;
 
  ◆严格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莒县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
 
  2022年11月28日
 
日期:202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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