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筑进口冷链食品全闭环、全受控的监管体系,我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新一期6个进口冷链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定海查处一起非法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案
2021年10月9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存放有进口冷链食品牛肋骨(原产国英国),该单位无法出示核酸检测证明和产品外包装消毒证明,也未进行“浙冷链”赋码操作,涉案物品5公斤。经调查,该批次进口食品是该生产小作坊于2021年1月5日,从省外某贸易公司购入,用作该作坊加工产品的原料。2021年12月1日,该局以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要求需要明令禁止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元。
案例二
普陀查获一起进口冷链食品无“四证一码”案
2021年11月18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某经营户在经营场所内存放有16箱冻猪手、11箱冷冻猪脚、8箱带骨牛肉、3箱牛脖骨以及3箱冷冻鸡全腿,现场无法提供上述进口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报告和消毒证明等,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在销售时未能提供上述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报告和消毒证明等,至查获时,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货值金额16250元,违法所得345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该局已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警告、没收上述涉案有关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45元、罚款812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嵊泗查获一起无证无照经营进口冷冻肉类案
2021年12月2日,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本辖区某超市生鲜摊位开展冷链物防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证照的情况下购入进口的冷冻鸡全腿 15.4千克,冷冻去骨牛肩肉 26.6千克,且无法提供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三证一码”,涉嫌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产品实施扣押,并立案调查。2022年1月10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被扣押的货物、罚款 1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岱山查获一起无合法来源进口冷链食品案
2021年12月27日,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冰柜内发现无浙冷链追溯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的进口冷冻带头带壳生南美白对虾3盒、进口冷冻去骨牛肉前腱1包和进口冷冻去骨牛上脑1包。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查封,并立案调查。至查获时,当事人可查清违法经营额为859.6元。2022年3月1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上述冷链食品、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金塘查获一起无“三证一码”进口冷冻牛肉案
2021年10月20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塘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牛肉面店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该店冷库内储存有 9箱进口冷冻肉类,当事人无法完整提供上述进口冻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浙冷链系统溯源码,也未有扫码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涉案产品冷库实施查封,并依法立案查处。2022年1月7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该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并没收该批进口冷冻去骨牛肩胛肌9箱、罚款5888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普陀查处一起进口水果案
2022年1月17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辖区某经营户在销售进口智利车厘子时,未能查验上家许可证资质证明、未能提供上述产品的进口报关单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