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起,汕头市全面启用两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同时通过媒体向全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通告》(简称《通告》),要求在我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以及通过冷链进口的食品),未能提供各地监管仓(集中消毒点)证明文件的,在储存、销售、加工前须进入我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抽样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
自我市集中监管仓启用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健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疾控中心组合督导组,每周不定时对我市两个集中监管仓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存在问题要求两家市集中监管仓承运单位立即整改,确保按规范要求运作。
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等涉进口冷链食品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市局七个督导组对全市各区县进行随机督导检查。同时,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汕头海关、市公安局、市商务局随机抽取我市3家一级进口(贸易)商进行“四不两直”监督检查,进一步掌握进口冷链食品流向;并联合各区(县)市场与冷链防控专班对进口冷链食品冻库进行随机监督检查,发现2家第三方冷库、1家食品销售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在“广东省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简称“冷库通”)中录入进口冷链食品的相关信息,我局立即对相关企业进行停业整顿。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采取高压态势,开展我市进口冷链食品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对不按照《通告》要求执行,不及时录入冷库通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坚决予以处置。请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一定要加强主体责任意识,遵守我市相关规定要求,共同守护我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