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笔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市长洲区一家冷冻食品店因不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其冷库内23件不规范进口冷链食品被依法封存扣押,负责人也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据长洲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负责人介绍,11月1日,该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某冷冻食品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冷库一批进口冻巴沙鱼未按《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对外埠入梧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监管的通告》规定进入梧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进行二次消杀和二次核酸检测,直接存放于自有冷库进行销售。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长洲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批冷链食品进行封存扣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随即对该冷冻食品店负责人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封存扣押当天,梧州市疾控中心的采样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采样规范,对这家冷冻食品店储存、转运冷冻食品的各类冷库内的产品及其外环境、从业人员等分别进行核酸采样检测。”该负责人介绍说,如果最后检测结果合格,该批进口冻巴沙鱼将统一进入梧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后,才能流入市场进行销售。
梧州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为保障食品安全,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防范冷冻食品新冠病毒污染风险,梧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疾控中心加强检查,尤其是对进口的海产品和冷冻肉类进行全部采样检测,确保做到防范病毒不留死角,将疫情传播风险控制在最低位。
供稿:梧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