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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9-10 13:50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97 原文:
核心提示:2020年10月,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小组(简称冷链组),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通关、仓储、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风险监测,全面排查和处置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人员、包装、环境等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2021年以来,共检查市场主体3.51万户次,排查涉疫食品215.1吨,责令整改35家,移交公安机关1家,守住了海南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线。
  2020年10月,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小组(简称冷链组),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通关、仓储、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风险监测,全面排查和处置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人员、包装、环境等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2021年以来,共检查市场主体3.51万户次,排查涉疫食品215.1吨,责令整改35家,移交公安机关1家,守住了海南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线。
 
  打造智慧监管平台
 
  2020年10月,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开始建设“海南省进口冷链食品可信追溯平台”(简称“海南冷链”),在全国范围内首批实现了与市场监管总局数据对接。以冷(冻)库为抓手,从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我省第一站起,严格要求市场主体对每一最小包装加赋追溯码,建立“身份证”信息。监管人员可通过登录微信小程序,查询冷链食品源头信息和流转信息,消费者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直接查询冷链食品源头信息。目前,全省已有2227家企业入驻“海南冷链”,对进口冷链食品赋码249.6万件,全岛区域销售终端100%“亮码”销售,实现了从源头到零售终端全覆盖的冷链食品供应链可追溯。
 
  推行网格化动态监管
 
  海南省现有在营冷(冻)库932家,其中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冷(冻)库416家,第三方冷库192家(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有冷(冻)库实施网格化动态监管,实行冻品入库存放手续核验制度,建立冻库进出货台账,加强冻库经营保管活动日常检查(每月不低于2次),安排专人在进货时查验“四证”(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严查经营加工走私冻品和为走私活动提供存放保管及其他便利的行为。目前,192家第三方冷库,已全部备案。
 
  设立集中监管仓
 
  2020年11月,海南省在洋浦港设立海南直接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所有从境外直接经海南省口岸进口的冷链食品,在关口完成查验手续后,全部在集中监管仓储存、消杀和抽检。截至目前,集中监管仓直接进口冷链食品共61批,合计2001吨,已全部完成预防性全面消毒及核酸检测。其中2柜速冻鲜椰浆因核酸检测呈阳性已封存(进口国:印度尼西亚,重量:53吨)、另有4柜速冻鲜椰浆货主已退运(进口国:印度尼西亚,重量:106吨),有效阻断了病毒传播途径。

  快速排查管控涉疫食品
 
  2020年12月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省卫健(疾控)部门通报检出进口冷链食品核酸疑似阳性样品3起,共计212吨,均未进入省内市场流通环节。接到外省涉疫食品流入的信息通报9起,共计3.1吨,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排查管控涉疫食品,迅速完成所有涉事经销企业环境消杀,及对相关人员、货物及其外环境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结果全部为阴性。
 
  强化日常监管
 
  冷链组在全省范围内印发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要求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三证”(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四不”(没有检疫合格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追溯信息不得上市销售)要求规范经营。督促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细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措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下一步,海南省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压实经营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细化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冷链食品差异化处置工作。同时,持续优化完善并拓展“海南冷链”功能,拟建设“海南省进口食品监管平台”,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
日期:2021-09-10
 
 地区: 中国 海南
 行业: 食品检测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包装 风险监测 监管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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