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18年10月10日,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DAWR)发布140-2018号通知,建议更改所有来自批准进口国家(新西兰除外)的鲑鱼产品入境后的加工要求。
在批准进口国家(不包括新西兰)采购和加工的鲑鱼产品仍然可以单独包装,用塑料套、小袋或其他包装包装,或者用任何重量的纸箱包装成散件,但是鲑鱼产品的形式现在必须在政府证书上注明,有两种选择来描述鲑鱼产品:处于消费者就绪状态,或者非消费者就绪状态。
消费者就绪状态包括:肉排,包括中央骨和外皮,但不包括鳍,每片重量不超过450克;除去腹部皮瓣和除骨针之外的所有骨头的任何重量的去皮鱼片;皮瓣上的鱼片,不包括腹部皮瓣和除了针骨之外的所有骨头,每个鱼片重量不超过450克;切除内脏的无头“秤盘尺寸”鱼,每条鱼的重量不超过450克;进一步加工的鲑鱼产品。
利益相关者可就拟议的变更发表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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