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连云港海关销毁一批不合格进口水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10-10 14:42 来源:海关总署 作者: 张望    浏览:196 原文:
核心提示:9月30日,连云港海关对一批不合格进口冻金平鮋实施了销毁处理。
  图为:连云港海关关员监管销毁不合格水产品  林军/摄
 
   9月30日,连云港海关对一批不合格进口冻金平鮋实施了销毁处理。这批冻金平鮋原产于法罗群岛,共5997.43千克,连云港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货物已超过保质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连云港海关对该批水产品作出销毁处理决定,并全程监督销毁过程,确保销毁工作落实到位。
日期:2018-10-10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行业: 渔业水产 进出口
 标签: 海关 进口 水产品 处理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