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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关销毁一批不合格进口水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10-10 14:42 来源:海关总署 作者: 张望    浏览:170 原文:
核心提示:9月30日,连云港海关对一批不合格进口冻金平鮋实施了销毁处理。
  图为:连云港海关关员监管销毁不合格水产品  林军/摄
 
   9月30日,连云港海关对一批不合格进口冻金平鮋实施了销毁处理。这批冻金平鮋原产于法罗群岛,共5997.43千克,连云港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货物已超过保质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连云港海关对该批水产品作出销毁处理决定,并全程监督销毁过程,确保销毁工作落实到位。
日期:2018-10-10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行业: 渔业水产 进出口
 标签: 海关 进口 水产品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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