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官网报道,台湾地区“卫福部”为维护国民健康,避免食品中所含人工反式脂肪酸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让民众吃的安心,于2016年4月22日发布订定《食用氢化油之使用限制》,规定自2018年7月1日(以制造日期为准),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氢化油。违反者将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8条,经命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