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生产、销售、进口食品用途的部分氢化油脂(PHO)、含有部分氢化油脂的混合食用油以及加工预包装食品;(2)进口或国产食品中反式脂肪酸(TFA)含量不得超过2g/100g(ml);
(3)加工预包装食品标签上不得标注“0反式脂肪酸”、“无反式脂肪酸”或类似用语,反式脂肪酸含量应按照标签指南的要求标注在营养成分表中;
(4)无论进口还是国产的含有反式脂肪酸的加工预包装食品都应向菲律宾官方主管机构申请注册,同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该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