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人员需在2018年6月11日之前提交意见。
本次限量申请由美国IR-4项目组按照《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案》(FFDCA)提出。
美国环保署对烯草酮开展了风险评估,分别评估了其毒理性、致癌性以及对婴幼儿的影响,最终认为按照以下限量使用是安全的。
具体限量如下:
商品 |
限量(ppm) |
脱核杏 |
0.20 |
阔叶芸苔,亚组4-16B |
3.0 |
苤蓝 |
3.0 |
叶柄植物亚组22B |
0.60 |
阔叶蔬菜亚组4-16A |
2.0 |
树生坚果,组14-12 |
0.20 |
秋葵 |
1.5 |
大葱,亚组3-07B |
2.0 |
茎菜亚组22A |
1.7 |
头茎芸苔,组5-16 |
3.0 |
果实类蔬菜,组8-10,秋葵除外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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