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日本修改《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的部分内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3-02 08:09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晓娜    浏览:275 原文:
核心提示:2018年2月2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228第1号告示,对《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中的农兽药部分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食品伙伴网讯 2018年2月2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228第1号告示,对《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中的农兽药部分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根据“食品卫生法”(1951年第233号法令)第11条第1项的规定,修改了二氯异丙醚、苯硫磷、乙基多杀菌素等12种农药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2.根据“食品卫生法”(1951年第233号法令)第11条第1项的规定,修改了关于残留农药检测法的标本部分。
 
    告示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但是,部分农药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和关于残留农药检测法的标本部分自颁布之日起6个月以内仍可适用以往标准。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8-03-02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