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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今起全部加工食品需注明原产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9-01 09:31 来源:中时电子报 作者: 黄菁菁    浏览:390 原文:
核心提示:日本以往规定,只有部分加工食品必须标明原料的原产国,但自1日起所有加工食品的原料都必须注明原产国,但此规定也有例外,让业者和消费者双方都感到困惑。
    日本以往规定,只有部分加工食品必须标明原料的原产国,但自1日起所有加工食品的原料都必须注明原国,但此规定也有例外,让业者和消费者双方都感到困惑。
 
    过去规定部分加工食品必须标明原料的原国,其中有「烤鳗鱼」、「腌菜」等22种食品以及4个品目。
 
    日本消费者厅为了让消费者能更仔细的选择,1日起原则上只要在日本国内制造、加工的所有加工食品,都必须标明使用最多的原料的原国。
 
    为考虑业者的负担也允许例外情形,例如,可标明有可能使用的原料之原国,若原国超过3个时可省略国名,以「进口」的字样标示等。根据不同情况也可以「进口或国产」标示。这项新规定至5年后的2021年度底全面实施。
 
  
日期:2017-09-01
 
 地区: 国外 日本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消费者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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