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在2016年12月27日共计查核日本输入包装食品201批(累计3,000批),其中6批为复合式包装产品(累计180批),查核结果为禁止输入日本五县的产品累计仍为11批,并未发现新增不符规定的违规产品。
台湾地区“食药署”再次强调,台湾地区“卫福部”2001年3月25日发布的署授食字第1001300991号公告规定:“自2001年3月26日0时0分离港的日本福岛、茨城、枥木、群马、千叶县生产制造的食品,暂停受理报验”仍然有效,来自日本五县的产品均不得进口。企业应落实自主管理责任,自主清查产品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