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4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45期)》,通报了9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2批次施南春酒检出纽甜。
据了解,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糕点、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他食品17大类42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糕点不合格3批次
建始县永昌食品厂生产的吴永昌庆记桃片糕(花坪特产)(规格80g/盒 生产日期2016/08/23)、吴永昌庆记桃片糕(规格80g/盒 生产日期2016/08/23),检出酸价、霉菌计数超标。
宜昌欣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豆(油炸类糕点)(生产日期2016/07/20),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糕点中过氧化值、酸值(价)超标。原因主要有:生产工艺控制不到位,原材料把关不严,以及储运过程不符合要求等。比如,炒货食品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糕点食品中企业使用油脂质量不合格或成品贮存环境温度不合适,使油脂氧化加剧导致超标。
酒类不合格2批次,均为恩施州施南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
恩施州施南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施南春牌酒(青瓷·珍藏级原浆)(规格500mL/瓶 42%vol 生产日期2016/01/11)、施南蓝瓶酒(规格250mL/瓶 42%vol 生产日期2016/07/11),检出纽甜。
纽甜,化学名称是:N-[N-(3,3一二甲基丁基)-L-α-天冬氨酰]-L-苯丙氨酸-1-甲酯,是白色结晶粉末,含约4.5%的结晶水,是一种功能性甜味剂。具有纯正的甜味,甜味协和,十分接近阿斯巴甜,没有其他强力甜味剂常带的苦味和金属味。白酒中检出甜味剂纽甜,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白酒的口感,超范围使用了甜味剂。
3批次食品二氧化硫不合格,包括2批次玉米豆皮和1批次巴丹木
2批次粮食加工品不合格,恩施市元元豆皮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湲缘玉米豆皮(规格500g/袋 生产日期2016/09/01)、湲缘米豆皮(规格500g/袋 生产日期2016/09/01),检出二氧化硫残留。
1批次万达广场销售的巴丹木不合格,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号(万达广场)销售的宜昌金田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巴丹木(生产日期2016/09/17),检出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
宜昌市油脂储备库生产的长江鲟牌菜籽油(规格5L/瓶、压榨 生产日期2016/09/13),检出溶剂残留量。
溶剂残留是油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的重要质量指标,压榨油中检出溶剂残留,表明产品中可能掺杂有浸出油。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恩施、宜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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