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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RAPEX系统的管理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4-14 16:52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334 原文:
核心提示:2016年4月7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监管决定No 447/14/COL,主要内容包括了>RAPEX系统的管理指南。

    2016年4月7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监管决定No 447/14/COL,主要内容包括了>RAPEX系统的管理指南。

    本次发布的RAPEX管理指南,系统的归纳了RAPEX系统涵盖的产品范围、采取措施、风险级别、通报类型、应对情况、通报流程等内容。

    欧盟非食品类危险消费品快速通报系统(RAPEX,Rapid alert System for non-food dangerous products)是基于2001/95/EC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GPSD)Article11和12建立的,其主要目标是确保将在一个成员国发现的、非食品类的危险消费品和专业用品的相关信息迅速传达给所有其它国家的监管机构和欧洲委员会,以便采取后续跟进措施,以防止这些产品流入消费者和专业用户手中。

    除食品、饲料、医疗器械和药品外, RAPEX几乎涵盖所有面向使用者的产品,包括在服务时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例如旅馆中可供消费者使用的吹风机和由消费者操作使用的阳光床等,而根据近年来的通报情况来看,被通报最多的产品有玩具、服装、机动车辆、电器产品、化妆品、儿童用具、照明设备和娱乐运动设施。

    对于进入欧盟的产品,即使已作为安全产品上市,各成员国相关监管部门仍会对其进行适当的安全检查,直至使用和消费的最后阶段。此外,监管部门还会要求有关方面提供所有必需资料或者进行产品抽查

    对RAPEX系统通报的产品,监管部门一般会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产品添加适当的警告; 2、明确产品的目标客户; 3、告知消费者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 4、临时禁止产品供应或展示; 5、禁止销售产品; 6、产品撤架; 7、产品从消费者处召回;8、销毁撤架或召回的产品。

    来源:http://www.tbtguide.com/bzhyjs/xwdt/gwxw/201604/t20160411_157758.html
 


日期:2016-04-14
 
 地区: 国外 欧盟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监管 PE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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